近日,阆中市森林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案件,五名违法人员受到处罚。
4月11日,接群众举报,有人在沙溪办事处嘉陵村猎捕野生动物。接警后,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赶赴现场,将正在林坡内抓竹鸡的达州人何某、孙某、王某和胡某等5人查获,现场收缴竹鸡子6只(5只死体,1只活体)、捕鸟网套40个、播放器2个、电媒遥控训鸟器1个。该5人对违法诱捕鸟类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市森林公安局作出了没收捕鸟工具和6只竹鸡,并处以罚金1200元的决定。对没收的5只死体进行了深埋,将1只竹鸡予以放生,并邀请电视台及阆中365进行了宣传报道,提醒广大市民朋友,要关爱野生动物,保护美好家园。